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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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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教师家校共育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5 8:27:09作者:潘云霞 点击:5974

各辖市、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教师家校共育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苏师干训[2019]27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9〕3 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帮助全市中小学教师深刻认识家校共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家校共育的实效性,现将网络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教师发展中心(或者学院)、电化教育馆等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竞赛办法

1. 竞赛时间。20191112日至1118日。过期不予补赛。

2. 竞赛试题。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共50道题,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试题范围主要包括家校共育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家校共育的意义、原则、方法内涵与模式家校共育指导方法及案例分析等内容。

3. 答题方式。参赛教师在参赛期间登录江苏教师教育微信企业号,进入“家校共网络竞赛”栏目进行答题。如未绑定江苏教师教育微信企业号的教师,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www.jste.net.cn)查看《微信企业号绑定指南》。

4.答题时间。每名参赛人员共有120分钟答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答题,取最好成绩作为竞赛最终成绩。

5. 学习辅导。本次竞赛不提供参考书目。各地、各校应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或以校本培训方式开展赛前辅导工作。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文献以及江苏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的相关网络课程。

三、其他事项

1. 本次竞赛内容、题库准备工作、竞赛组织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做好网络保障工作,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动员教师参赛。

2.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参赛教师信息已录入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并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努力动员教师全员参赛对因故不愿参赛的,不做强制性要求。对因网络等原因不能完成竞赛的,不予补赛。

3. 本次竞赛活动为今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对所有参加竞赛、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省级培训10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入库。

4. 本次竞赛不设市级个人奖项。由各地、各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个人奖项;大赛组委会设立组织奖,用于表彰市、县相关组织单位。

在参赛答题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联系江苏省师干训中心许老师,电话:025-83758179,邮箱:jstenews@qq.com。

 

 

常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2019年11月1日